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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数据企业评估工作启动试运行的通知
2025-10-2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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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(“数据二十条”)《“数据要素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规范数据企业评估工作,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,支撑我市做大做强数据企业,加速推进企业数据要素化进程,培育高质量数据产业生态,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北京软协”)现启动我市数据企业评估试运行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01
评估标准

《数据企业评估规范》(T/BSIA024-2025)

标准可在协会官网www.bsia.org.cn下载。

02
基本条件

(一)协会会员企业。

(二)申请数据企业评估的企业需满足《数据企业评估规范》第6条分类专项条件的要求,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据。

03
申报要求

(一)材料填报

申报数据企业需按照附件1.数据企业评估委托函 附件2.数据企业评估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填报。

(二)材料要求

申报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:

1.申报材料内容应齐全完整、描述详实、重点突出、表述准确,除原始证书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外,所有上传文件均应在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,缺少营业执照、财务报表、纳税证明等关键材料或者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,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;

2.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,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,泄露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,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,并取消入围资格。

04
工作程序

(一)企业自愿申请:登陆申报平台 www.ruanjianwuxian.com,按照要求填写企业评估资料、上传附件并提交纸质材料交至受理窗口。

(二)预审:北京软协每月20日前受理企业提交的网上申请并进行审查,对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申报,进行反馈,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;对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不予受理;对材料齐全、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,予以受理。

(三)现场评估:北京软协根据预审情况,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评估。

(四)专家评审:北京软协组织行业、财务等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。

(五)公布:每月30日前通过数据企业评估的企业名单在北京软协网站上进行公示,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在北京软协网站上公布评估结果。

(六)发证:通过评估的企业到北京软协领取《数据企业评估证书》。

05
其他事项

1.数据企业评估试运行工作期间,可随时申请、随时受理,并分批次组织评估、公示名单和发放证书;

2.评估工作面向会员免费。

联系方式:赵丽萍/刘崇/宋林娜/李鹏/闫文佳/武蓉

82358771/62564243/62567619/62564159/62564219/62567119 

欢迎广大会员单位申报!

附件:数据企业评估实施细则

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

202510月23


END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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